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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节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7-22
各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城市供水将进入高峰期,必须切实加强节水管理,切实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正常用水。
    一、加强节水宣传。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日常宣传,增强广大职工节水意识。小区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居民家庭节水宣传,把身边的水充分利用起来,一水多用,使用节水器具。
    二、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活动。今年列入省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计划的52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快创建步伐,带头节水,发挥表率作用。近期我办将开展督查,对创建不力的单位,向省创建主管部门、新闻媒体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积极开展管网查漏和水平衡测试工作。各单位对内部供水管网,加强巡查,堵塞漏洞。3年内未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必须按照《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快开展水平衡测试。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应利用暑假学生放假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管网查漏和水平衡测试。
    四、加强节水器具管理和源头节水管理。对现有用水器具,应普遍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器具,及时更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各单位现有的循环水等节水设施要加强维护,保证正常运转。浴池、游泳池、水景观等用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绿地浇灌要积极利用雨水和再生水,并采用滴灌、喷灌等方式进行。
    六、加强用水计划管理。要实行总量控制,分解落实用水计划,对照自查整改用水漏洞,并尽可能错开高峰用水。对节水管理不力,浪费水严重的单位,按照《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收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抄报:市城乡建委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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