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3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冬季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冬季防火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及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的管理,重点检查职工宿舍内电线敷设和用电电器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消防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消隐,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得随意拆除。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在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等管理规定,确保各种安全、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吊篮、外用电梯等设备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在大风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同时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拆装;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悬挂使用登记牌,严格执行检验、登记和持证上岗制度。

对涉及深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合理选择施工工法,严格执行设计施工方法和工序流程。

五、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执行标准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的取暖、饮食等工作,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能力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级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和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罚,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888号(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向南500米常青大厦) 联系电话:86-0551-68110888

Copyright 2009 © All Right Reserved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 皖ICP备11006677号 设计制作:明大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191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