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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建质安〔2013〕3号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有序,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本次检查要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作为重点,按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12〕92号)文件要求,尤其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隐患排查,将“防冻、防滑、防雨雪、防火灾、防中毒”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确保春节期间和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
  二、加强巡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部门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巡查,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要重点检查企业职能部门是否按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安全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企业领导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带班、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等,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工地,一律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挂黄牌警告、约谈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
   三、加强值守,及时处置应急事件。春节停工前,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值班,加强门卫管理,要对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等材料集中进行清理,合理堆放覆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和开关电箱进行断电和上锁;要加强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的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节日期间要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春节时间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动态,主要负责人要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确保信息畅通,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城乡建委将在春节期间对各有关单位节日期间履职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凡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履职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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