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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2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2015年10月30日,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一在建房屋倒塌,造成17人死亡,9人重伤,14人轻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置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5〕56号)层转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合建[2013]31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有效性。
    要扎实开展“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隐患排查,不断消除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建设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密度,从严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到岗带班制度,提高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附1: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质明电[2015]35号)
    2: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5]56号)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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