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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第三种社会管理力量的崛起
发布日期:2013-8-29
    中国建筑业协会自1986年成立以来,在加强和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回顾总结多年来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实践,吴涛认为,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既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向导,更是企业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者。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关系深化发展和社会管理及其分工在市场领域细化的必然产物。整个社会管理依据管理目标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分为3个层次:公共管理、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其服务主体分别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由此,吴涛将行业协会定位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种社会管理力量”,认为它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行业协会之于政府:靠得住的参谋助手
  吴涛认为,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定位决定着行业协会与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适度分工。但目前的情况是,不少行业协会,由于能力有限、管理水平低,难以承担政府的授权和委托,增加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困难,也使得个别行业协会由于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依附性较强的“二政府”,不能承担起应有的社会分工责任。吴涛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政府的职能转移和“授权”到行业协会“社会化”、“民间化”的自律管理,应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必然方向与结果。行业协会必须找准与政府宏观经济工作布局相适应的结合点和服务工作重点,建立起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新型授权购买服务关系,促进和实现政府回归社会公共利益整体代表的定位以及行业协会紧密结合宗旨搞好主流业务的定位。他还特别提到,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的复杂性,行业协会还将成为解决对外贸易争端和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因为国际惯例以及政府官员直接出面的“诸多不便”,市场和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迫切需要在某些贸易活动中不得不把行业协会推向前台,使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发展动力明显增强。国外行业协会的经验表明,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行业协会实际上执行并替代了政府不便行使的一些职能,以特殊的市场功能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充分体现了行业协会超越企业和政府的协调优势。
  秉承着此种理念,中国建筑业协会一直将打造让政府靠得住的参谋助手作为重要职责,如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或组织制订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行业统计、信用评价、资质及职业资格审核、达标评估等工作;发布同境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同业民间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组织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吴涛介绍,近年来,中国建筑业协会先后通过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关于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建议》、《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就位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做好不同资质企业市场划分的专题报告》、《关于在“十二五”规划中加强建筑业产业地位和作用的建议》等具有很高参考价值的报告,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分别在制订相关的政策文件中予以采纳。
  行业协会之于企业:信得过的良师益友
  吴涛将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比喻成密不可分的鱼与水的关系,要求行业协会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增强协会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凝聚力,改变某些协会存在的“覆盖面小”、“代表性差”的缺陷。
  吴涛说,行业协会为企业服务,主要体现在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和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方面。多年来,中国建筑业协会在深入务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诉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3年,他们将继续围绕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反映诉求工作,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据吴涛介绍,今年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将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研究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两大专题调研,力争在为企业减负和提高利润率方面得到政策支持;开展拓宽项目经理任用范围的调查研究,拟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将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建设类执业资格管理人才纳入项目经理任用范围;会同13家行业协会制定出台《关于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中开展评价试点工作,及时总结、逐步推广,推动建筑业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三类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由行业协会指导组织实施的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管理、统一发证的行业自律管理的培训体系。其中,吴涛认为,组织培训一线操作工人,提高其技能水平,是强化三类人员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建筑业协会将以9个县的劳务扶贫为契机推进劳务作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
  行业协会之于自身:有为才有位
  吴涛说,行业协会能否真正成为社会的“第三种管理力量”,重点要靠协会自身的自律、自立和自强,要靠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积极工作来实现和拓展。他认为,中国建筑业协会近年来之所以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主要得益于他们自始至终都坚持着“有为才有位”的工作方针,把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常态。
  在组织推进协会整体工作的过程中,作为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建筑业协会通过竞聘上岗、分级考核、量化测评、综合评定,按照年、季、月度计划,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从而打造和实现“四型”和“5A”社团;依靠企业这个主体开展活动,做到管理职能行业化、重要岗位专业化、管理程序法制化、管理方法现代化。
  吴涛说,中国建筑业协会一直力争成为“政府靠得住、企业信得过、行业有权威、国内外有积极影响”的社团组织,期望打造好一支重要的“第三种社会管理力量”,为深化建筑业改革、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对于行业协会未来的发展,吴涛建议国家要立法,对当前定位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基本职能,应从法律地位上予以明确,以更好地促进行业协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作用。对目前提出的“一业多会”,吴涛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从发展的趋势看,“一业多会”可能是方向,但在当前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成熟和有关社团法规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这一做法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中国建筑业有若干个带中字头的协会,如果需要在国际上为企业维权,究竟哪个协会能够代表?再比如,对企业或个人的社会评价,业内协会间的评价结果不同,社会和行业及企业究竟相信谁,认可谁?这样可能由过去的“政出多门”变为“会出多门,无形中将给企业增加更多的负担,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一业多会”必须明确是一个行业内的若干个专业协会还是同类协会,这一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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