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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2-1-11

城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在法律法规方面,上世纪九十年代颁布的《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是国家法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建筑法》对建筑节能为“支持”、“鼓励”和“提倡”,缺少强制性,对绿色建筑根本就没有提及,没有具体条款来约束。《节约能源法》关于建筑节能的两条规定是近几年来全国得以起步实施建筑节能的根本依据,但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节约能源法》的罚则部分并未规定这两条的法律责任。
 
(二)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目前城市绿色建筑的地方性配套法规的制定是相对滞后的,且多数法规只有强制性的法规要求,没有激励性的经济政策。由于建筑节能的效益首先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的层面,作为强制性的法规要求本身,国家应该有成套经济激励政策对个体的行为进行激励,才可能促使开发者主动实现更高的要求。
 
(三)规章及标准缺乏操作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市场的结合度实际成为衡量规章、标准可操作性水平的重要指标。我国标准之所以在这方面仍然有所欠缺,一方面在于我们刚刚进入市场经济的时间并不长,缺乏相关的经验;另一方面在于我们的标准制定过程,仍然是一个政府主导的、科研院所专家为主体的过程,缺乏多层次专家的引入。而缺少建筑师的参与就无法提高标准的实用性,没有开发商的意见,市场的要求就很难得到准确把握,消费者、产品供应商等声音缺失同样会成为标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重要原因。
 
(四)绿色建筑相关信息不对称。目前城市建筑中,缺乏绿色建筑的意识。不仅缺少绿色建筑重要性、相关性知识的宣传普及与系统教育,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全社会绿色建筑意识淡薄,缺少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对绿色建筑这种供应方与需求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市场,没有建立有效的手段进行引导、培育和规范。
 
与发达国家相比,绿色建筑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处于试点、初步发展阶段,因此我国在绿色建筑工作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
 
1、认识不足。目前对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达到广泛的共识,相当一部分人尚未将绿色建筑工作放到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
 
2、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的节约还没有明确规定各方利益主体必须参与,而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作为一个部门规章,力度远远不够。此外,关于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综合性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3、行政监管体系薄弱。对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未给予高度重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管理薄弱,个别地方甚至放任自流。
 
4、缺乏发展绿色建筑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长期以来,国家对能源的管理偏重工业和交通节能,而对引导和扶植绿色建筑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
 
5、缺乏行之有效的推广交流平台。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配件和新的设计及管理模式的推广交流平台。在西方发达国家,绿色建筑起步较早,有的国家甚至已经取得经济发展和能耗持续下降的突出成就。及时、系统、广泛地引进他们的技术和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尤为重要。
 
 
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建议
 
1、加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教育。要在全社会普及生态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提倡绿色消费,使全民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在居住、出行、娱乐、休憩中切勿追求奢侈豪华,倡导节能和减少对环境污染的生活方式。只有全社会接受并追求绿色建筑体系,才能驱动建筑市场的需求,促使市场各方主体积极营建绿色建筑。
 
2、重视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节能重点在于降低长期使用的总能耗。如充分考虑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减少空调使用和照明;通过建筑外围护结构设计和采用高效保温材料以及密封性良好的多层窗,减少建筑运行能耗。
 
节地关键在于城乡空间的统筹。重点研究城市发展新增建设用地从节约农村建设用地中获取;建筑选址及规划时,要尽量翻新旧建筑,减少道路及服务区域的面积;限制使用和淘汰实心粘土砖,充分利用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料;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保护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节水应重点考虑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省水资源,可采取鼓励节水型器具、改变用水习惯和通过水价杠杆调节等措施,从而降低用水量。另外,要加强屋顶雨水的收集和再利用、地面雨水可通过采用可渗透的路面材料使雨水能深入地层,保持水体循环。
 
节材重点是走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化道路,同时应精心选择高效经济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建立严密的行政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综合性的标准体系;制订绿色建筑量化标准和可操作的评估体系。这些体系对指导绿色建筑设计、建设、规范引导建筑业转向绿色可持续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制度。在推行绿色建筑时,仅靠道德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有经济力量的驱动。政府应制定有吸引力的经济优惠措施调动开发商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如采取适当的补贴和优惠的税收政策,为绿色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使绿色开发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由于中国绿色建筑起步较晚,需要学习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因此,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交流平台,使世界所有国家在绿色建筑上的最新技术能够在中国得到及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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